李鐵被判20年,為什么不那么大快人心?
傳遍全網(wǎng)了,李鐵被判了20年。李鐵,以一個“非國家工作人員”的身份行賄受賄,其風頭明顯勝過了“國家工作人員”的行賄受賄。
上周人民日報微公號發(fā)布的反腐成績單里,只有李鐵引起的關(guān)注是如此之大,“火”遍全網(wǎng),而其他幾個人,雖然身為高官,卻鮮為人知。
從目前的信息來看,李鐵上位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,是花了很多錢才達到目的的。2019年李鐵找人幫忙,其俱樂部給人200萬,2020年李鐵又給人100萬。
這應(yīng)該是給官員行賄。然后,2015年到2019年,搞假球付給相關(guān)人員3905萬元,這是給玩足球的某些人行賄。
受賄方面,2017到2019年受賄2675萬元,2019到2021年受賄5089萬元。合起來達到7764萬元。
行賄受賄合起來,李鐵涉案金額上億元。但是,李鐵只被判了20年。李鐵今年才47歲,“英年早進”,表現(xiàn)好減刑的話,十五六年就能出來,六十多歲,還能享受幾十年,這樣的結(jié)局不算差。
所以,很難說李鐵被判20年大快人心。
此外,李鐵被判20年并不大快人心,更因為公眾對于這種行賄受賄的腐敗屢禁不止感到壓抑。
這些年來反腐固然成績顯著,令人欣慰,但是公眾不禁想問,什么時候能沒有,為什么反而不絕?
制度的籠子為什么總是有漏洞?為什么總有權(quán)力可以謀私利的黑暗角落?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
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。反腐制度的建設(shè),需要讓陽光照進每一個角落,讓權(quán)力在陽光下運行。
可是,這些在口頭上說起來是容易的,實際做起來往往很難,所以效果并不理想。如何做到有效監(jiān)督?確實考驗智慧。
抄作業(yè),或許也可以。
此外,反腐制度建設(shè),其實只是一方面,對于腐敗分子來說,還有一個敢不敢的問題。這些蛀蟲為什么敢于行賄受賄呢?
即便不用死刑,是不是考慮讓腐敗分子把牢底坐穿?
而且,拼一個人進去而幸福子女,這種腐敗心理與策模式,是不是可以考慮有針對性地進行打擊?
“大快人心”這個詞,在解釋中特別用括號。注明,多指壞人壞事受到懲罰、打擊,人們非常痛快。
但是,這里忽略了一點,即當壞人壞事打不絕的時候,或者打擊程度不能讓人滿意的時候,人們就不會感到有多痛快了,盡管符合法律規(guī)定。
公眾希望的,不僅是腐敗分子被繩之以法,而且還希望其受到嚴厲懲罰,更加希望腐敗能夠被有效阻止。
反腐敗就像農(nóng)民除草一樣,如果不能斬草除根,鋤掉的草再多,只要地里面不停地長出雜草,老百姓就不能安心。
當腐敗被徹底根除,或者至少成為罕見現(xiàn)象時,那才是真的大快人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