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知者無罪”?申訴理由略顯牽強,涉案球員上訴被足協(xié)強硬駁回
在9月10日,中國足協(xié)公布行業(yè)處罰名單之后,不少球員先后做了情況說明。有的球員承認了自己的違紀違規(guī)違法等行為,但還是有一部分球員并不認為自己錯了,他們試圖強調自己沒有踢假球。而這一部分球員也在收到禁足令后,陸續(xù)向中國足球提起上訴!
現(xiàn)如今上訴也終于有了明確的結果,《新華社》確認,13名上訴球員的申請,全部被中國足協(xié)糾紛解決委員會駁回。而被駁回的原因其實很簡單——中國足協(xié)的禁足令是根據(jù)“公安部門移交的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或詢問/訊問筆錄”為處罰依據(jù)做出的。當這些球員都已經(jīng)在公安部門開具的判決書/筆錄上簽字了,這些球員選擇去足協(xié)上訴純屬無用功!
那為何這些球員,都已經(jīng)在判決書/筆錄上簽字了,依舊認為自己沒有錯,還要去足協(xié)申訴呢?只能說有一些球員,法律意識淡薄。
這一次“終身禁足”和“禁足5年”的區(qū)別在于,有刑事處罰、有判決書的球員都是終身禁足。而那些出現(xiàn)在卷宗上有違法行為,但沒有受到刑事處罰的就是禁足5年。而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在2022年5月以前,涉案金額超過6萬,就可以被定性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但在2022年5月以后,這個標準被降低到了3萬。
所以這一次出現(xiàn)了有些在2022年5月之前收受“贓款”3萬到6萬之間的球員,只被禁足5年;但某些在22年5月之后收了3萬塊錢的球員,卻遭遇終身禁足的情況。所以有一些禁足球員心里想的就是——“憑什么他收的比我多,我是終身禁足,他是禁足5年”!
當然這一類還屬于認罰,只是對于被罰的時間有所不滿;還有一部分球員,是錢收了,但根本不認罰。他們所謂的依據(jù)就是,收錢的比賽,他們沒有在場上放水,他們沒有違背公平競爭的原則。有些球員甚至強調,自己某些收錢的場次要么是大局已定的情況下替補登場,要么是根本就沒上。更有甚者明確強調,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賽后球隊大哥給他的這筆錢,到底是哪里來的。
可以說這些不認罰的球員,主打的就是一個錢收了,但“我沒干”、“我不知道”、“我是被動被推下水的”、“我沒踢假球”。但是“不知者無罪”作為上訴的理由,顯然是略顯牽強。
因為任何一個俱樂部,他們的財務流程都是由俱樂部財務把工資、獎金打到工資卡上。就算有的俱樂部財務制度不是很規(guī)范,那也是投資人或者公司財務拿著現(xiàn)金或者微信轉給球員,就不可能出現(xiàn)通過球隊大佬轉給其他球員這種情況。但是當球隊大佬把錢轉給其他隊友,這些球員在微信上點了確認收款的時候,他們就已經(jīng)跟自己主動尋找“開源”方式的大佬在一條船上了。
最后大佬的船翻了,這些小弟還不想被浪花給打到?哪有這種好事!
當然你要說這些被禁足的球員,委屈的理由一點都找不到吧,倒也不完全是!由于這一次假球賭球案件調查的源頭是沈陽、青島那邊,先后有幕后涉嫌操盤的人落網(wǎng);根據(jù)這條線深入調查,通過轉賬、交易記錄、往來信息,公關機關抓捕或帶走調查參與賭球、假球的相關人員,確認相關假球的場次。
但是在國內,有能力在幕后操盤賭球、踢假球的相關人員都來自于沈陽和青島么?反觀有些人聽到風聲早就跑了,這就說明這一波對于假球、賭球的調查雖然拿出了空前的力度,但還是難免會有一些漏網(wǎng)之魚。
所以在禁足名單出來之后,表面上看有些被禁足的球員,他們把踢假球、賭球的原因歸結于被欠薪,被生活壓力所迫不得不鋌而走險。但實際上很多球員真正感到不服的原因在于——明明其他球員也干了,但有的球員干了就沒事,而他們被抓了典型。
也許在這份禁足名單上,也許這13名提起上訴又被拒絕的球員里,他們過去幾年的經(jīng)歷確實值得同情,也許還有一些球員玩的比他們更大卻逃脫了法律的制裁。但是當他們收下這些來歷不明的“黑金”那一刻,這已經(jīng)可以被定性為“收受他人財務謀取不正當利益”;判決書也好,禁足令也罷,這都是他們?yōu)樽约旱牟划斝袨樗冻龅拇鷥r。